《论八字撮要法》
用之为官,不可伤。
用之为财,不可劫。
用之为印,不可破。
用之食神,不可破。
用之为禄,不可冲。
若有七杀须要制,制伏太过反为凶;若遇伤官须要静,此是子平万法宗。
伤官最怕为官运。
正官尤忌见财星。
印綬好杀,嫌财位。
阳刃怕冲,宜合迎。
比肩要逢七杀制。
七杀喜见食神刑。
有禄怕见官星到。
食神最喜偏财临。
此是子平撮要法,江湖术者仔细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