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生剋赋》
大哉干支,生物之始,本乎天地,万象宗焉。有阴阳变化之机,时候浅深之用;故,金木水火土无正形,生剋制化理取不一。
假如死木,偏宜活水长濡。
譬若顽金,最喜红炉煆炼。
太阳火忌林木为讎。
栋樑材求斧斤为友。
火隔水,不能鎔金。
金沉水,岂能剋木。
活木忌埋根之铁。
死金嫌盖顶之泥。
甲乙欲成一块,须加穿凿之功。
壬癸能达五湖,盖有併流之性。
樗木不禁利斧。
真珠最怕明炉。
弱柳乔松,时分衰旺。
寸金尺铁,气用刚柔。
陇头之土,少木难疏。
炉内之金,湿泥反蔽。
雨露安滋朽木。
城墙不产真金。
剑戟成功,遇火乡而反坏。
城墙积就,至木地而愁伤。
癸丙春生,不雨不晴之象。
乙丁冬产,非寒非煖之天。
极锋抱水之金,最钝离炉之铁。
甲乙遇金强,魂归西兑(酉)。
庚辛逢火旺,气散南离(午)。
土燥火炎,金无所赖。
木浮水泛,火不能生。
三夏鎔金,安制坚刚之木。
三冬湿土,难隄泛滥之波。
轻尘撮土,终非活木之基。
废铁销金,岂是滋流之本。
木盛,能令金自缺。
土虚,反被水相欺。
火无木,则终其光。
木无火,则晦其质。
乙木秋生,拉朽摧枯之易也。
庚金冬死,沉沙坠海岂难乎!
凝霜之草,奚用逢金。
出土之金,不能胜木。
火未焰,而先烟。
水既往,而犹湿。
大抵,水寒不流,木寒不发,土寒不生,火寒不烈,金寒不鎔;皆非天地之正气也。
然,万物初生未成,而成久则灭。其超凡入圣之机,脱死回生之妙;不象而成,不形而化,固用不如固本,花繁岂若根深。
且如,北金恋水而沉形(水多金沉);南木飞灰而脱体(火旺木焚);东水旺木以枯源(木盛水缩);西土实金而虚己(金多土变);火因土晦皆太过(土多火埋)。
五行贵在中和。
以理求之,慎勿茍言,掬尽寒潭须见底。
编号搜索: |